租房子要看清房产证 有人已经吃煞苦头

作者:2008-06-13 15:15:09|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置业理财

租房的陈先生有心当个好房客,可他没想到租来房子,会冒出这么多房东,犹如九曲黄河十八道弯,最后不得不上法院,才把麻烦摆平。

去年8月,陈先生找中介,看上一套在三里亭的房子,交上700元定金,付了387元中介费。房东是个女的,姓王。付房租时,陈先生看了房产证,不过是个复印件,他也没多想就交了一年的房租9000多元。

刚住不到两个月,一个机关单位来人,称租房子的房东不是真房东,他才是房东,房子是单位的,陈先生看到的房产证是假的。

不管房东假不假,房子总得住下去的。陈先生找来中介当娘舅,跟这家单位好说歹说,终于达成协议。对方同意,中介适当作出赔偿,然后找到房东,叫她把租金、金都转给这家单位,事情就这样结了。

经过派出所、中介等多方了解,弄清那家单位早先拿到房子产权证后,发现房子被人租了,房客就是那个王姓女子,她说房子是从“王飞龙”处租来的。因种种原因王飞龙在使用这个房子,但他没有产权。

那家单位是一房东,“王飞龙”算是二房东,王姓女子是三房东,陈先生糊里糊涂地陷进这个无头案,成了受害人。

陈先生无奈只得上法院,告王姓女子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出示的房产证是伪造的,与这个“假冒房东”签的租赁合同无效。

案子近日在江干法院宣判。法院认定陈先生前后损失8450元,应由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判王姓女子退出陈先生金及租金损失。可王姓女子从来都没到过法庭,法院也是作缺席宣判。打这场官司已花了大半年,这笔损失要赔回来,估计又免不了一番工夫。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