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沈阳调查队了解到,伴随住宅价格的稳定,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2007年沈阳房价收入比下降为6.7倍,基本接近合理区间。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家庭住房总价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房价收入比多少才合适,国内目前流行4至6倍的说法,也就是说以家庭收入为1,房屋的总价值是家庭年收入的4至6倍为比较理想状态。按每年沈阳居民家庭平均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沈阳房价收入比已由2002年的7.7倍逐渐调整到2006年的7.3倍,进入2007年基本接近合理区间,为6.7倍,预计2008年将会进入更加理想的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