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价收入比接近“理想状态”

作者:2008-06-12 14:41:24|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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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沈阳调查队了解到,伴随住宅价格的稳定,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2007年沈阳房价收入比下降为6.7倍,基本接近合理区间。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家庭住房总价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房价收入比多少才合适,国内目前流行4至6倍的说法,也就是说以家庭收入为1,房屋的总价值是家庭年收入的4至6倍为比较理想状态。按每年沈阳居民家庭平均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沈阳房价收入比已由2002年的7.7倍逐渐调整到2006年的7.3倍,进入2007年基本接近合理区间,为6.7倍,预计2008年将会进入更加理想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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