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泰国蜜月游食物中毒 旅行社被判赔

作者:2008-06-12 08:51:48|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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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刘女士称,自己参加了北京市华远国际旅游公司组织的泰国8日游。今年2月12日,刘女士和团友8人在旅行社推荐的一家海鲜餐厅就餐。次日,在曼谷飞北京途中,刘女士持续剧烈腹痛,不断呕吐和腹泻。后来,刘女士被诊断为“急性肠炎”。刘女士因此起诉旅行社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6000余元,并退还全部旅游费用7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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