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奥运圣火的纯粹性和神圣性方面考量,绯闻、丑闻等负面新闻不断的艺人(包括“超女”)根本不配当奥运火炬手。他们的不良形象实际上是对奥运圣火的玷污。我认为,做艺人一定既要知名度也要美誉度,可是,很多艺人为了成名根本不在乎其社会影响,不在乎什么美誉度。既然,你们为了成名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顾礼义廉耻,那么,像奥运圣火传递这么神圣的活动,凭什么还会让你们首当其冲呢?
记得,央视举行某奥运晚会时,在歌手大联唱的环节,某些“超女”“快男”和其他传统歌手接力献唱,结果,其他传统歌手演唱时都有特写镜头,唯独“超女”“快男”没有。其实,这并不能怪央视小气,实在是某些“超女”“快男”的社会公众形象的的确确欠佳。
我们通常讲“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超女”们不重塑、不修正被负面新闻严重摧残的社会形象,仍然一味地靠负面新闻保持曝光率和知名度,那么,像奥运火炬传递这样的神圣活动就应该拒“超女”(包括其他形象欠佳的艺人)于千里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