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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电影画面明亮、艳丽,美不胜收。常常有宏大的场面,伴随壮丽的音乐。到煽情的地方,不相信眼泪的我也为之动容。莲娜知道阿蒙有女朋友后,一个人跑到布鲁克林大桥下痛哭,大雨滂沱,曼哈顿的高楼影影绰绰,音乐轰然奏响。我的心都跳起来。
自然少不了歌舞的部分。
插曲旋律优美,舞蹈奔放、热烈,阵容庞大,布景华丽,直追迈克尔·杰克逊,但比迈克尔·杰克逊要明朗、乐观。电影有三个半小时长,中间还有中场休息。电影结束,上洗手间的时候,看到一个小伙子在捧着水洗他红红的眼睛。
出了电影院,三个脏兮兮的七八岁的小孩儿一起围上来,其中一个小女孩儿一把薅住我的手:“先生,给我一个卢比。”她把我带回了现实中的印度,这个电影和现在的印度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连报上有的评论都说他们瞎扯蛋。我看也是。雷锋看了都会马上打背包去印度取经。但我很喜欢这个电影。
头天夜里坐了通宵的卧铺汽车,颠得够呛,一早就头疼。我的印尼签证过期了,去孟买的印尼领事处想办个新的,签证处的官员拿出个本儿翻了一会儿对我说:对不起,你得在中国申请才行。我头疼,都懒得问他们为什么。
看完电影,我心情很好,头也不疼了。它挺对我的胃口。对了,电影的名字叫《Kal Ho Naa H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