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举办廉租房政策和经济适用房政策“在线交流”活动中,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下半年广州将推出2000套经济适用房,房源和价格的具体信息预计在第三季度公布。
针对市民关注的经适房退出机制问题。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若继承其他房产或家庭收入提高的,不需退回经济适用住房。但如收入提高购买其它住房,所购的经济适用住房将由市房改办住建办回购,回购的价格按原购房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回购后的房屋仍作为经济适用住房。
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还解释,一旦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登记在册的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不能再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但未婚子女因结婚需分户居住,若新组成的家庭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家庭成员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不需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