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杨先生又接到对方的来电,要他用同样的方式接收第三次发货。这一次,杨先生只能求助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希望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及相关部门能够介入处理,将这些骗子绳之于法。
消费警示:
代收货款业务,邮政是这样解释的:邮政与代收货款商家签订协议,共同为用户办理邮购业务。商家负责货物,邮政负责传递货物并代收货款。邮件如果在运输途中破损、水湿、短少、丢失,邮政负责理赔。但是如果邮件外包装完好,无异常情况,邮政对内件物品的质量、数量、品种等是不承担责任的,应该找商家联系解决。邮件投递后,如果拒收,邮政可以直接为退回;如果已经签收,打开后才发现内件有问题,需要与商家联系处理。如果商家同意退回,需自己到邮局办理邮寄手续,邮费应该与商家协商解决。当邮件妥投并且货款由当地投递部门上缴国家局后,邮政即与商家结算返款,退回的商品的货款,由商家退给。这个解释目前也被各大快递公司广泛采用。
从上面的解释中大家不难发现,邮政或者说快递公司,在其中只是充当载体的作用,如果运输过程中包裹无异常,那么一切责任均与邮政或快递公司无关,所以,邮政或快递公司在用户收到的物品有问题后,建议用户与发件公司联系沟通的作法并无不妥,然而,部分不法商家正是抓住了这一“漏洞”,才让类似的欺诈事件一次又一次地上演。
本网建议广大网友,如果需要利用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交易,应该注意一下几点:
1、尽量和一些知名、正规、诚信度高的商家发生交易行为。可上网查询相关商家的投诉,通过投诉来判断该商家的诚信度,具体查询方法是:投诉+商家名称。
2、事先协商好是先拆包验货,再付款。关于这一点,可以事先和商家沟通,并要求商家在包裹单上注明。
3、在交付货款之前应当着邮递人员的面开包验收,在确定送到的商品准确无误且没有瑕疵的情况下才签收付费,否则就坚决拒收,将货退回(据了解,目前邮政一般不同意此做法,但是很多民运快递公司同意该做法);对于邮递方不同意此做法,但用户又想签收包裹,可当着邮递人员的面开包验收,如发现实物有问题,务必让邮递公司开具相关证明,以便和商家进行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