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强烈地震,给包括四川在内的九省造成了惨痛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截止6月3日,遇难人数已经达到69107人,受伤373573人。虽经全力搜寻,失踪人数仍然高达18627人!地震带上,一大批城镇尽毁,乡村被埋,一段段道路消失,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致瘫,财产损失难以估量!
噩耗传来,举国同哀!新中国建国以来最为声势浩大的赈灾行动全面展开。灾情也迅速触动全球华人,不少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也伸出了援助之手。国内房地产企业和地产巨头当仁不让,纷纷解囊相助。而身处灾区的中海、万科、沿海、中粮等品牌房企分支机构,在完成员工自救后,第一时间投入到对受灾群众的救助行动之中。
就在地产界积极投身抗震救灾,社会舆论却将矛头指向地产企业捐款行为,焦点是部分房企巨头捐款数额与企业规模、利润总量不符,与其他行业巨头捐赠相比过于“吝啬”等。由此引发地产界多年未遇的舆论强震,招致国民对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服务精神的强烈质疑。
■暧昧游移的责任意识
一直以来,社会责任意识仿佛地产行业“扶不起的阿斗”,始终处于游移状态,难以根植入髓。“企业公民”的标榜及无数责任企业牌匾,改变不了中国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的痼疾。与过分张扬的品牌宣传及项目推广相比,房地产企业表现出的社会责任,显然过于“理性”和“矜持”了。
企业骨子里的社会责任意识,正如一个人的品行,是立足社会、取信他人的根基所在。但缘何房地产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多年来呈现出的,只能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似的暧昧和游移?这种走不上台面的“暧昧”,被民众长期诟病,也就在所难免。由于这种现象依附于国民经济大发展的潮流中,伴随着住宅产品品质的提高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因而没受广泛重视。
无利不起早,是古时对商人“无商不奸”的无奈注解。但即便在古时,也涌现了一批如吕不韦、胡雪岩式的舍利取义、流芳百世的商贾大家和红顶商人,为了国家和民族利益慷慨倾囊。因为心存大义,兼之营商有道,我们从未责怪过他们赚的太多。但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初级阶段,商品住宅开发的巨大利润造就了一大批家底殷实的地产企业,及众多腰缠万贯、富甲一方的企业主。
其实,中国地产界不乏慈善大家。每年的慈善排行榜上都赫然可见地产巨头的身影,没有见诸报端的慈善行为在地产企业中不胜枚举。但企业的慈善行为并不能完全替代社会责任,尤其是在国家和社会发生重大灾难时,慈善行为更应该转化为全体房企应该普遍履行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