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应称范美忠为“范跑跑”

作者:2008-06-04 13:40:27|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范跑跑 | 社会 | 社会百态

这段时间,范美忠在地震中不顾学生安危而只顾自己逃命的行为在网上被热议。网友们对他的言论及行为嗤之以鼻,指责范美忠没有丝毫的职业道德,他不佩做一个老师,并将范美忠称为“范跑跑”。范美忠这一“雅号”很快传播开来,在各大网站的评论版中,都可以见到“范跑跑”三个字在多处出现。

笔者认为,范美忠只顾自己逃命的行为确实是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理应受到大家的批评和指责。但是,称呼范美忠为“范跑跑”的行为也是错误的。也许大家只是处于义愤,给范取个外号戏谑一番,可这同时也是一种羞辱,我们不应该用不道德的羞辱去回应一个人不道德的行为。

从小,老师就教育我们应该团结友爱、互棒互助,不能给别人取外号。这个道理相信小学生都清楚,可为什么现在大家都忙不迭地叫人家“范跑跑”?为什么“范跑跑”三个字出现在大多数网站评论版的醒目位置?为什么我们小时候知道的道理,长大以后就都给忘记了?难道仅仅因为范美忠这次错误的行为,他就要被人们唾弃?他就不值得我们去团结友爱、去帮助?人人都会犯错误,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一次不对的行为就一棍子把别人打倒,我们应该给别人改正错误的机会。

从法律的角度上说,公民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到法律的保护,“范跑跑”这一“雅号”在网上被广泛传播,影响不能说不大。始作俑者的这一行为涉嫌对范美忠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构成伤害。范美忠自顾逃命的行为再怎么不对,他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他的基本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应停止使用和传播“范跑跑”这三个字,以体现我们对人权、对法律的尊重。

希望大家尊重别人,尊重犯错误的人,在批评别人的不当行为时应注意用语,防止自己的行为对别人可能造成的伤害。媒体也请把好文字关,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出现,删除、修改那些涉嫌侮辱的字眼。尊重、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是建设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一环,这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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