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涉嫌发布84张艺人裸照案将开审(图)

作者:2008-06-04 13:17:31|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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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根据资料显示,现任署任总裁判官为唐文,故相信由他审理案件。控罪指报称为文员的被告郭镇玮(24岁),于本年1月29日和2月6日在香港发布淫亵物品,即共84张计算机图像。控方将传召7位证人出庭,但控辩双方在庭外均拒绝透露证人名单。控罪原控被告发布93张淫亵物品,但4月份相片曾交至淫亵物品审裁处进行评级,评定其中84张属淫亵物品,余下9张照片为不雅。

据了解,涉及疑似艺人裸照案的二十四岁被告郭镇玮,昨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他否认控罪,获准保释候审。控方案情显示,被告涉嫌于今年一月及二月,在网上发布八十四张淫秽照片,被控三项发布淫秽物品罪。裁判官昨庭上表示,在网上发布淫秽照片是非常严重的罪行,须要由总裁判官审理本案,案件押后至七月二十一日转到九龙城裁判法院审讯,预计有七名证人出庭作供。

钟亦天被控虚假陈述罪

据报道,二十九岁被告钟亦天,被控十八项虚假陈述罪。案情透露,他于二○○三年至二○○六年,报称出任公司董事,并利用亲戚的个人资料,成功向十间银行申请三十多张信用卡,信用额约有一百万元。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本月二十日再审,期间待处理文件,转介到区域法院审理,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获准以现金保释外出,但期间不可以离开香港。

一度涉及疑似艺人淫照案的钟亦天,因涉嫌触犯《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原被控一项发放淫亵物品罪。他居于新界青山公路幸福花园某单位,控罪指其于本月二十七日,在香港某地点发布淫亵物品,即一张相片。但经淫审处裁定涉案照片属“不雅”图,法庭最后作出“峰回路转”的裁决,撤销钟亦天一项发放淫亵物品控罪,但在此之前,锺已在监房还押两星期,事件引起社会各界争议和批评,有指还押期过长,也有团体游行指警方选择性执法。

案件在首次提堂的时候,辩方已强烈反对法庭将被告还押八星期的决定,律师求情指无证据显示被告是发放照片的源头,被告只在互联网将一张相片下载后再转载,将被告还押长达八星期是绝不公平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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