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两市民无法容忍辱华言论 状告莎朗斯通

作者:2008-06-03 07:42:45|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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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昆明两市民因无法容忍莎朗·斯通的辱华言论,已正式委托律师为其代理诉讼。昨天上午,他们分别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要求以侮辱罪追究莎朗·斯通的刑事责任,并判令其到灾难现场默哀3分钟,并分别索赔900万美元精神损失费捐献给灾区。这将成为全国首例状告好莱坞影星辱华并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就此事准备提起诉讼的孙先生和王女士都是昆明人。

在诉状中,他们分别写道:好莱坞女星莎朗·斯通2008年5月24日在法国戛纳电影节上,竟然把汶川地震这种自然灾害说成是对中国人的报应。这一恶性侮辱事件发生后,莎朗·斯通轻描淡写的道歉言语缺乏诚意。孙先生和王女士均表示,尽管自己是一名普通市民,但当听到这样的声音后,本已悲痛的内心再次受到伤害,作为一名中国人,尊严受到了严重侵犯。

于是,他们委托律师李原和王理乾提起诉讼。他们在诉状中提出4项诉讼请求:要求追究莎朗·斯通侮辱罪的刑事责任;判令莎朗·斯通到汶川县地震现场向不幸遇难的中外公民默哀3分钟;判令莎朗·斯通向全体中国公民作出深刻的书面赔礼道歉和口头忏悔;判令莎朗·斯通赔偿900万美元精神损失费(捐给灾区)。

两名代理律师认为,莎朗·斯通这种荒谬的、侮辱性的言行迅速传遍了全世界,严重伤害了全体中国人民的感情,也引起了全世界一切有正义良知的人士和普通民众的强烈抗议,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港媒驳斥莎氏“断章取义论”

有报道称,莎朗·斯通5月29日接受《纽约时报》电话访问时,坚称从未道歉,并指地震“报应论”被断章取义。对于莎朗·斯通的言论,香港有线娱乐有限公司节目发展及制作副总裁邝伟茗说:“当时不止香港有线娱乐新闻台(CEN)在场采访,不知莎朗·斯通所指的香港传媒是指哪一间,但现在网上流传的版本,主要是CEN的版本,除了莎朗讲了句粗口(Bull Shit)没有播出外,一切均是如实报道。若莎朗所指的是CEN,我们会要求她公开道歉,否则会对她作公开谴责。”

莎朗·斯通:是的,我说错了话

5月31日14时,莎朗·斯通又通过其公关负责人Cindi Berger,联络CNN有线电视再次声明她的个人立场,“近日有许多关于我在法国戛纳电影节受访的报道。我想直接表明我心中的感受,并终止所有一切的误解。是的,我说错了话。对于这个错误,我深感后悔。但这不是我的初衷。我道歉,我并不想伤害任何人。我的一时失言,引起了媒体的渲染,对于这次事件给中国地震受难者所造成的痛楚,我非常非常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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