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行业陷入捐款门 社会责任缺失遭拷问

作者:2008-05-29 14:48:37|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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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资料显示:2006年初,首届房地产慈善论坛组委会完成的《中国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现状调查》显示,调查中受访公众对房地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现状非常满意的几乎没有,只有8%比较满意。而从公众对各行业评价看,房地产行业位居末位。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5月23日在回答网友有关“捐款排序比较问题”时,曾反问:“爱心难道也有级别、等级吗?”

章林晓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在电影《蜘蛛侠》中,有一句著名的台词:“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反映到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的道理。

爱心难道没有级别、等级吗?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许多行为都可以量化;而从道德学来说,更存在着泾渭分明的荣与耻的区别。

据《福布斯》一年一度公布的中国富豪榜显示,房地产是中国产生富豪最多的行业,最近连续几年,在中国排名前100位的富豪中,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富豪高达50%以上。

“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章林晓认为,虽然捐款不应强迫,也不应勒索,但是公道自在人心,对加多宝(王老吉)集团的1亿元捐款和小孩子零花钱的1元捐款,人们给出的是同样的掌声。现在超市中“王老吉”的销量更是明显上升。而一些房地产企业捐款的绝对数虽然不小,但由于其数额甚至不及他们出售的一套房子中卫生间的价格,自然令人不齿。有人要发起抵制某些房地产商开发的商品房自然有他们的理由。

房企社会责任缺失

“企业社会责任一般来讲分两个层次。最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法律责任,包括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不违背商业道德。较高的企业社会责任层次,是企业对慈善、社区、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的支持和捐助。”章林晓认为,中国许多房地产企业在过去连最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即企业的法律责任也没有真正尽到。

章林晓向记者举例说,比如2004年12月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房地产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纵论当前房地产“热点”问题时,就曾指出,目前在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和房屋拆迁中间,包括城市规划建设中间,有大量腐败问题,有些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

几年前,在自传《道路与梦想》的发布会上,王石也曾说,房地产行业暴利的现象是不能否认的。他还进一步认为,房地产暴利来自于土地寻租。

章林晓指出,在许多房地产企业连法律责任也难以真正尽到的情况下,我们自然不能奢望他们对慈善事业这样较高层次的社会责任发自内心地尽心尽力了。在此次四川地震为灾区捐款中,一些房地产企业做得很不理想,也是一种必然的结果。

社会责任缺失源自其卖方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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