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后遇降价,“差价”能否补?

作者:2008-05-29 09:15:23|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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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要搬进新家了,张先生张罗着要给新家配台上档次的电视,张太太挑了挑,选了选,最后趁着五一商场搞促销,张先生最后将目标定在了一台19999元的某品牌液晶电视上。据该品牌的促销员说,这台电视前不久还卖为23999,因为公司要推出新产品,所以赶着降价清货。当张先生还沉浸在自己精明消费的喜悦中时,同事的一句话让他再也高兴不起来了。

  原来,同事听张先生说购买了一台性价比不错的电视后,这位同事想去商场看一看,也打算买一台。然而,这位同事到了商场后发现,张先生购买的电视现在只需要17999元便可以买到。

  由于新家还没有完全装修好,张先生购买该电视后并未立即让商场送货安装,还在商场的仓库放着,一想到自己的电视连用都没有用就缩水2000元时,感觉非常郁闷。他要求商场退2000元的差价,但商场拒绝了,理由是,产品买卖已成交,并无退差价的道理,况且,张先生购买电视后,虽未及时送货,但责任不在商场,是用户自己要求延期送货的。对此说法,张太太心有不甘,于是向315消费电子投诉网(www.315ts.net)投诉,希望网站能帮他们要回差价。

点评:

  买后遇降价,差价能要回吗?

  可能有很多消费者都曾经问过这个问题,在产品更新换代日益加快的今天,与张先生有类似遭遇的消费者并不少。像手机、笔记本、数码相机、摄像机等更新换代较快的消费电子产品,新款产品刚推出来时价格往往非常较高,此时抢“头啖汤”,虽说可以提前享受新产品带来的愉悦,但是,消费者往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如,有些新款的时尚手机刚推出来时,价格特别高,一个月后价格便开始跳水,三个月后,其价格可能已是“物是人非”了。另外,有时厂商迫于资金回笼或消化库存的压力,往往也会主动大幅度降价。这时要求商家退还此前购买产品的差价,姑且不说是否合理,仅补差价的费用,对于那些销售量较大的产品,可能就要令厂商伤筋动骨,甚至是破产。

  对于降价后消费者能否向商家索要差价的问题,国内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前不久发生在深圳的部分房地产业主集体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者补差价的事件。当时面对深圳楼价的一跌再跌,部分业主再也坐不住了,集体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退房或者补偿差价,然而,业主的行为并未得到法律的支持,专家表示,购房是一种市场行为,市场行为本身就有交易风险,任何一方不能将自身应该承担的风险责任转嫁他人。

  同为商品交易,购买一套房与购买一台电视,本质上并未有太大的区别,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的杨河律师认为,购买商品就像签订合同,购买了,合同关系就确立了,价格也确定了,不存在退还差价的问题。为了更形象地表述,杨律师还举例说,如果降价了消费者可以向商家索要差价的话,那么,产品价格上涨了,商家是不是也可以向消费者索要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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