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的迷茫:灾后重建政府应回购土地使用权

作者:2008-05-28 09:59:51|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灾后重建 |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业内观点

512汶川大地震已经过去两周了,昨天再次发生的余震又导致了七万余间房屋的倒塌。很高兴看到银监会终于制订文件,要求地震中受灾房屋房贷由放贷银行承担损失。这个话题从地震后已经多有争论,我想争监会的要求是中国经济社会的一个进步,也对以往忽视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补充与完善。天灾如何应对,相信国内外其实有很多成熟的经验。不过,对于绝大多数灾民而言,他们的房屋并没有房贷,今天要考虑的问题主要是家园重建。而他们最大的困难就是已经一无所有,需要有人来帮帮他们。这方面主要责任在政府,而广大民间更多的可能是以捐款揖物的方式。

今天早上又看到一个地方文件,对都江堰的受灾群众按每户70平方米进行补偿。文章最后一句话提到居民是否愿意放弃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是个未明确的问题、笔者觉得灾后重建其实政府可以考虑得更多地以市场经济的方式。比如以公允价格收购灾民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由于损毁其实已经无实际价值,但土地价值仍在,且未来还有升值空间。当然,那些已经完全被放弃的区域除外),这种方式比单独给灾民安置房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也可以解决许多遗留问题。只对完全失去了土地的民众才需要给予他们最低标准的生活住宅。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遗留问题,同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重建提供大量可以利用的资源,回购的土地经过再次出让过程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派上用场,这样一来资金周转问题相应也得到了解决。

此外还想建议对灾民更多地应组织他们参与重建工作,在心理抚慰的同时进行各种与重建有关的职业培训,让灾民用自己的双手建设新的家园。同时,也可以获取相应的收入来源。相比于志愿者,让灾民自己参与重建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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