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能耗限额标准实施 建筑陶瓷能耗门槛提高

作者:2008-05-27 13:48:00|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家居热点 | 家居商讯

点击图片查看下一篇文章

点击图片查看下一篇文章

《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2-2007)(以下简称“能耗限额”标准)6月1日实施。昨日,“能耗限额”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广东蒙娜丽莎陶瓷有限公司董事张旗康告诉记者,“能耗限额”标准将强制性规定现有的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和新建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含新建生产线)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他说,“能耗限额”标准要求,新建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含新建生产线)能耗限额准入值比现有建筑卫生陶瓷企业能耗限额定值低,这意味着新建陶瓷企业(含新建生产线)的能耗门槛更高。

据张旗康介绍,“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现有建筑卫生陶瓷企业生产的卫生陶瓷,其能耗限定值不能超过800kgce/t(注:“kgce/t”为能耗单位,其中“ce”为标准煤),而对新建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含新建生产线)生产的卫生陶瓷,其能耗准入值不能超过700kgce/t。当企业生产的卫生陶瓷能耗不超过550kgce/t时,说明该企业的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的先进值。

国家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秘书长尹虹博士告诉记者,建筑卫生陶瓷方面的“能耗限额”标准主要分为三个级别:一是针对现有企业的能耗限额;二是针对新建企业(包括新建生产线)的能耗限额;三是针对国家要求的先进企业能耗先进值。其中,前两项是强制性的,后一项是推荐性的。尹虹透露,“能耗限额”标准基本上比1990年发布的JC-712《建筑卫生陶瓷能耗等级定额》的国家特级要求还高。

一不愿透露姓名的陶瓷企业负责人表示,“能耗限额”标准的出台,必然对部分以小窑、旧窑为主的生产厂家产生较大影响,甚至面临被淘汰的困局,从而有利于行业进一步淘汰兼并,同时也将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对强势企业的进一步做大做强、形成规模效益、规范市场竞争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