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范美忠又发表了一篇《我为什么写〈那一刻地动山摇〉》,并对网友的部分问题做了回答:我这些话在回去上课之后还会跟学生说也会跟其他人说。告诉学生也告诉其他人,你自己的生命也很重要!你有救助别人的义务,但你没有冒着极大生命危险救助的义务,如果别人这么做了,是他的自愿选择,无所谓高尚!如果你没有这么做,也是你的自由,你没有错!先人后己和牺牲是一种选择,但不是美德!从利害权衡来看,跑出去一个是一个!
昨晚9时27分,范美忠在天涯回应了网友的指责,他表示跑之前自己确实该喊一声,“下次有经验了。但不希望有下次!”
他说:“尚未跟更多学生特别是当时在我班上的学生深入讨论这件事,尤其没跟家长讨论,他们如果骂我我绝不介意!我希望听到学生家长的真实想法。也许这样对判断我的行为和真正确立合理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探讨出最合理的应对策略都是有益的。”
观点PK
网友对这段文字展开了激烈的交锋,不少网友质疑范先跑掉不但没有尽到教师的职责,而且还“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实在过分。但也有一些网友认为不应该对他过于苛刻:毕竟老师也是普通人,遇到危险保护自己是人的本能,而且,范能在网上公开自己的所做所想,至少说明他是个诚实的人,勇于直面自己的人。
丢下学生先跑是否不尽职?
网友“yiping1914”:如果范先生面对的是未成年的学生,无论如何有必要喊一声:“快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这里应当不是单指一个无形的法人,而是包括所有的工作人员。就责任来说,范先生失职了,不适合当老师。
网友“杜01”:教师不一定有救助学生的义务,老师也是人,首先做到的应该是设法活下来照顾好自己的家庭。基本上大伙儿都是缺陷累累的人,谁也不会傻到舍己为人当雷锋,只不过略懂人情世故的,当时提醒学生一句就算给自己良心有个交代了。
直面内心还是不知羞耻?
网友“押沙龙”:如果一个人真的碰到灾难,撇下母亲自己跑了。当然不能说大家就应该把他骂死,但如果他真是毫无愧色地高谈阔论自己当时的机智,难道真的不是无耻的一件事?人做了错事,不应该愧疚而死,但应该愧疚;因为很简单,我们脆弱的人性就是这样,会软弱,但也会愧疚。
网友“狂风怪回来了”:平心而论,楼主的行为很可能是未经受过必要训练的普通人大多数的临机反应模式。试想,若易地而处,我们每一个人是否必定不会如他一般行动呢?他原本可以保持沉默,但他没有,说明他能直面内心,难能可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