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者无罪 领略边境上演“偷”媳妇风情

作者:2008-05-23 10:36:03|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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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听说“偷”而不违法的事吗?曾记得鲁迅笔下的“阿Q”认为文人“偷书”不为“偷”,那是鲁迅文笔下的虚构人物,讽刺当时的黑暗社会。你也许不相信,当今社会确实存在“偷”而不违法的事,这是我们孟定河外片区的一种民俗——“偷媳妇”,此民俗因何而起,何时开始已无从追溯,延续河外几代人,且逐步向孟定坝延伸,“偷媳妇”是一件有趣而繁杂的事,让我们去揭开她神秘的面纱。

一、新娘入婆家

寒冬腊月,农活已基本忙完,开始了少男少女的青春花季,少男少女在花前月下寻觅到自己的意中人,漫步在月满星稀的野花丛林中,林里忽而窃窃私语、忽而嬉戏打闹。连嫦娥也嫉妒起来,时而钻进云层、时而钻出来偷视一眼,顽皮的星星不时眨巴眨巴眼睛。山花野草见到天真无邪的少男少女也只好羞涩的让道,一双双一对对婀娜多姿的倩影停留在花丛中、绿叶间,构成了一幅美丽的山间画卷。通过几天的相处,从相识到相知,直到心灵相通,两颗青春无暇心灵不停的碰撞,终于激起爱情的火花。于是相约在某天某夜某地不见不散,到了相约的日子里少男约上本寨的同伴驾上幸福车——拖拉机,伴随着欢歌笑语来到相约地,几个小伙伴共同把少女“抢”上车,少女心里美滋滋的,当想到要离开养育自己的父母,顿时哭喊起来,伙伴们连拖带拽把少女拉上车,唱着山歌高高兴兴回家了,那份神气仿佛是一群凯旋而归的勇士。寨子顿时沸腾起来,亲戚朋友奔走相告,小寨新闻播开了,父母乐得合不拢嘴,寨子里的老少爷们都来关心这家媳妇长得啥模样,指指点点,品头论足,家里热闹的炸开了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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