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灾后建房为何非要让开发商从中牟利

作者:2008-05-21 08:20:50|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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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举例,60平方米的住房,按照10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总房款6万元,首付1.2万元,月供也只要几百元。这样算下来,不是很难负担。

记者查阅相关消息获悉,中央政府近日已经决定,将对因灾死亡人员的家属每人发放5000元抚慰金。

“其实这种灾后住房建设模式完全可以为深受高房价之苦的广大老百姓提供一个新的思路。”曹建海质疑,为什么要引入开发商把房价炒到天上去?只要房价合理,其实人人都可以居者有其屋。

针对灾后重建,他对记者表示,目前面临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地震导致房屋倒塌,贷款买房的人到底还要不要继续偿还银行的按揭贷款。

从人道主义精神出发,很多灾民家破人亡,房子也没了,不应该为此继续背负债务。然而,从合同、契约、市场经济原则的角度,贷款买房的人理应认赔。这其中牵涉的利益和问题太复杂,需要政府、银行、开发商、灾民以及社会大众共同参与探讨,集思广益。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对媒体表示,如果严格依法办事,房贷是要还的,但由于情况特殊,央行正组织研究妥善的解决办法。

“除了灾后房屋重建,地震暴露出来的房屋质量问题也要引起重视。”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建议举行一次全国建筑质量普查,尤其是对于人员密度较高的学校、医院、住宅、宿舍楼等进行严格检查,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加固、改造,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建筑甚至应予以拆除重建。

此外,国家应该对使用人数、使用频率较高的建筑抗震等级予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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