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18日晚发布的公告显示,国家金库总库已向四川、重庆、甘肃、陕西、云南等地累计拨付紧急救灾款项27.14亿元。国家金库各分库共向四川、重庆、甘肃、陕西、云南等地累计拨付紧急救灾款项62.68亿元。
为保障救灾款项的及时支付,5月17日至18日,支付系统持续运行。
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各清算中心、营业部门和国库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根据支付系统运行时间,按照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安排了专人值守,保障救灾款项第一时间划拨到指定账户。
此前央行已经决定,对受灾严重的四川、甘肃两省分别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33亿元和22亿元,集中用于解决辖内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支付头寸和流动性需求。
来源: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