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民包括明星所有人无疑都有扶贫济困的义务,但这种义务是道德上的,根据个人能力大小和个别情况来自己决定采取何种形式,是不可以强迫的,坏就坏在政府历来过大的宣传民间慈善事业的重要性,过分依赖强调民间慈善事业的功能,以道德绑架捐款人的慈善行为,使个人施舍成为一种必然义务,使真正的慈善家不敢明目张胆地捐款,怕社会弱势群体死皮赖脸索捐,君不见连大街的乞丐再也不老实了,一元钱嫌少,五元钱刚刚好,十元以上才夸你一声,和前面死缠烂打的乞丐一样,目前一些网友谴责姚明等明星赈灾捐款数额少就是这样一种变态的无理行为!随之而来的是由于政府把慈善事业功利化助长了娱乐明星和企业家以及慈善家的投机心理,很多捐助人包括明星已经把捐款当作一次媒体出境和获得社会美誉度的纯粹交易了,反过来出现某些大明星捐款数额和本人身份以及身价名不符实的事情,一些网民等群众就会按耐不住不平起来搞比较了!排座次了!俨然一副慈善捐款的道德判官嘴脸!搞得恶性循环,人人自危!只有该捐的人和该负责的组织机构安然无恙!并且真的是明星收入太高了为何政府不在税收等社会财富分配环节予以适当调节?
简而言之,扶贫济困以及解救突发自然事故要靠政府力量本身,其次政府要完善社会灾难救助机制,帮助建立的各种各样的保险公司化解一部分风险,最后才是民间的力量去拾遗补缺,当个人包括明星们的捐款成为社会扶贫济困以及救灾的主流时,试问人民要政府干嘛!那些一味责怪姚明捐得少的人是否想到那么多社会高收入的公务员和高管阶层,例如年薪达到4000多万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老总们以及内地富豪们一毛不拔?如果我们不能够保证慈善捐款上人人的绝对公平公正,请最好也不要去随便指责那些明星的捐款数额太少。不使政府摆正自己在大灾面前的主要义务位置,老百姓永远要承担许多没有“责任”的义务,嘿嘿,今天我就收到一个朋友的短信问候:“你捐款了吗?捐了多少?”我无言以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