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这些文字只觉得有些国人太无理了和弱智了!原因是某些人太不懂事了,竟然把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堂而皇之绑架到个人身上,包括明星身上!这简直就是一件彻头彻尾的道德勒索!不错,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符合国家以及国际社会的人道主义精神,无论谁都可以在物质上,行动上有所表示,但并不等于发生地震,病情等危险和灾难主要责任都到了个人身上,大家所有人都必须等额或等比例地进行灾难损失分摊,无论是普通个人还是明星他们她们的收入都是合法收入,从严格意义上说是和他们她们对社会的贡献价值相等同的,不然那就要有关部门查处了,如此看来,除非特定国家公务员外,我们没有理由一定要强迫他们她们为社会灾难买单,捐是情分,不捐是本分,捐多捐少大家无可指责。事实上,过去我国政府总是喜欢有意无意将自己的过失或社会灾难转嫁到社会大众以及少数几个慈善家上,大作文章,结果在大力提倡民间办慈善事业的同时却忘记了作为政府无法推卸的救济社会和危难群众的主要责任与义务,形成了社会职责不清,接连发生索捐等类似的怪事,就像这次政府行政救灾拨款仅仅便是8.6个亿,而后面全靠单等社会捐款了,什么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社会以及民间组织都站到号召群众捐款的前列,国家某些部门倒像是到了背后,这也太慢了!救灾面前生命第一,弄不好买医疗药物,生活商品等应急物资不到位可能还要造成一定的人员伤亡,谁负责?不是说国家财政富裕吗?为何不直接由国家行政拨款到灾区?
社会公民包括明星所有人无疑都有扶贫济困的义务,但这种义务是道德上的,根据个人能力大小和个别情况来自己决定采取何种形式,是不可以强迫的,坏就坏在政府历来过大的宣传民间慈善事业的重要性,过分依赖强调民间慈善事业的功能,以道德绑架捐款人的慈善行为,使个人施舍成为一种必然义务,使真正的慈善家不敢明目张胆地捐款,怕社会弱势群体死皮赖脸索捐,君不见连大街的乞丐再也不老实了,一元钱嫌少,五元钱刚刚好,十元以上才夸你一声,和前面死缠烂打的乞丐一样,目前一些网友谴责姚明等明星赈灾捐款数额少就是这样一种变态的无理行为!随之而来的是由于政府把慈善事业功利化助长了娱乐明星和企业家以及慈善家的投机心理,很多捐助人包括明星已经把捐款当作一次媒体出境和获得社会美誉度的纯粹交易了,反过来出现某些大明星捐款数额和本人身份以及身价名不符实的事情,一些网民等群众就会按耐不住不平起来搞比较了!排座次了!俨然一副慈善捐款的道德判官嘴脸!搞得恶性循环,人人自危!只有该捐的人和该负责的组织机构安然无恙!并且真的是明星收入太高了为何政府不在税收等社会财富分配环节予以适当调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