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雪佛兰当新车卖被发现 销售商双倍赔偿

作者:2008-05-15 12:06:51| 点击:5055| 评论:1|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汽车 | 使用维修 | 质量投诉

侠客:风铃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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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自己新买的雪佛兰轿车曾经被维修后, 张 女士将 销售 商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昨天,市二中院终审认定销售商构成欺诈,判决其全价退车及相关税费,并 赔偿 一倍购车款。

去年228日, 张 女士以13.8万元的价格从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上海通用的雪佛兰景程轿车。然而去年513日, 张 女士在对车辆进行首次保养时 发现 ,该车曾在同年117进行过修理。 张 女士于是以销售商故意隐瞒瑕疵、构成欺诈为由起诉。

法庭上,销售商承认 张 女士的车在新车运输过程中被划伤表面,从而作了修复处理,维修项目包括右前叶子板喷漆、右 前门 喷漆、右前门钣金等。送修人员是公司的业务员。并表示已在销售时明确将此瑕疵告知了 张 女士,并在购车款上进行了 优惠 ,且赠送了部分装饰。他们不同意 张 女士的诉讼请求。

二中院认为,销售商在合同中约定,交付 张 女士的车辆应为无瑕疵的新车,但对维修记录没有任何约定。而 价格 优惠以及赠送车饰是销售上常用的销售策略,不能由此推断 张 女士对车辆存在瑕疵有所了解。因此,可以认定销售商在售车时隐瞒了车辆存在的瑕疵,已构 成对张 女士的欺诈,判决在退车还款的同时,加倍赔偿 张 女士购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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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大快人心纲李 2008-05-19 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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