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卖拐”引起的轩然大波久未平息,围绕着房价涨幅过高又滋生出许多超越出房地产本身的社会性话题,诚然房价上涨是一种货币现象,不过,货币同时也是一个“价值标准”,房子本身的标价体现了不同时期、不同房子之间的比价关系。如果房价出现结构性变化,则表明产品与服务之间的比价关系也应当出现相应调整。
从2007年全国消费者组织受理的商品房投诉情况来看,质量 、合同、价格、面积是房产投诉的四大焦点,占2007年房产投诉总量的52.7%、22.4%、5.6%、2.5%,虽然总体的投诉趋向缓和,但这四大投诉焦点,相比2006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有些是多年来的历史顽疾,有些则在新的房产形势下面临新的增长,问题归总,却都离不开“服务”两个字。面对相关数据和越来越精明的消费者,开发商应该如何摆正发展定位,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
质量控制:房地产服务的首要顽疾
自房地产市场化以来,房屋质量一直是消费者最为关心、最常碰到的问题,同时也是房地产服务体系中的顽疾之一。从2007年全国消费者组织受理的商品房投诉情况来看,质量问题仍然是房产投诉的焦点,全国消费者组织共受理质量投诉7916件,占2007年房产投诉总量的52.7%,严重暴露了房地产开发商在质量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产生房屋质量问题,原因有多方面:一是承包商低价竞标,然后又层层分包,工程造价过低导致建筑质量下降。二是开发商没有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审查,使质量问题出现的可能性加大。三是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缺乏重视,从而造成不良后果。
恶性循环终于导致2007年初的逸翠园“质量门”,之前谁也不会想到触上这个暗礁的是素以质量见长的和黄。过高的期望导致了极度失望,面对起伏不平的房间地面、比窗户还低的空调管道、肉眼可辨倾斜的墙面,逸翠园业主毫不迟疑地选择了拒绝收房并当即展开了维权行动,随后自发成立了逸翠园工委会与开发商谈判,事件引来中外众多知名媒体的关注,终于使得和黄方面宣布收回已交房的住宅,重新进行整改并延期交付,创下了京城第一桩房地产开发商交房后收回整改的记录。
某知名外资开发商在谈到逸翠园时表示,楼市竞争的加剧也是导致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近年来的同业竞争加剧,使得部分开发商和承建商为压低成本、赶工期而疏于管理的事例反复出现,最终影响到产品质量”。
但业内专家认为,项目只要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就推卸不了责任,房屋质量是业主最基本的保障,也最能体现开发商的诚信度。无论是构建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和谐消费,还是建设房地产品牌,高标准、严要求的质量建设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另外,若想解决这一房地产顽疾,仅仅对开发商提出要求远远不够,还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在管理、监督、执法等方面共同做出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