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公里时速悲剧的背后--胶济铁路事故特别调查

作者:2008-05-14 14:10:44|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5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胶济铁路事故调查 | 社会 | 法制天地

当时的王晓雨并不知道,这起事故不仅让他铭记,更是牵动了全中国人的心:2008年4月28日凌晨4时48分,北京至青岛的T195次下行到胶济线周村至王村区间时,客车尾部第9节至第17节车厢脱轨,与上行的烟台至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车相撞,致使机车和1至5五节车厢脱轨。最终,事故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伤,其中有4名法国旅客受伤。

4月29日上午,本刊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虽然现场经过了一天多的处理,但依旧横躺在现场被撞火车机车的受损程度还是能看出来当时场面的惨烈,而离现场不到1千米、堆放着事故中还没来得及搬走的各种残骸让人震惊。

一直在现场帮助救人、处理现场的山东淄博市周村区前坡村农民张富连告诉记者,28日早上4点多的时候,他被一阵打雷似的声音吵醒了,接着又听到了好多人哭喊,他一下从床上爬起来,穿上衣服就出门赶到事故现场了,“东西满地都是,人也满地都是,我这辈子头一次遇见这样惨的事情,朝济南行驶方向的铁路下方横七竖八地倾覆着近十节车厢。现场乱成一片,有几节车厢几乎被拧成了麻花”。

典型的“人为责任事故”

事故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28日上午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和善后工作。

当天下午,“4·28”胶济铁路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指挥调度会议宣布,经过初步调查,这起事故是一起人为责任事故。 第二天,国务院“4·28”胶济铁路重特大交通调查组成立。

“通过初步调查,我们可以发现这本是一起不应该发生的责任事故!”一天之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副组长、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如此痛心表示。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局长王君说,这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据他介绍,从初步掌握情况看,北京至青岛的T195次列车严重超速,在本应限速每小时80公里的路段,实际时速居然达到了每小时131公里。

“通过调阅T195次列车运行记录监控装置数据,该列车实际运行速度每小时超速51公里。”29日,刚刚被任命为济南铁路局局长的耿志修说,28日凌晨,这列车第9节至17节车厢在铁路弯道处脱轨,冲向上行线路基外侧。此时,正常运行的烟台至徐州5034次列车以每小时70公里的速度与脱轨车辆发生撞击。耿志修指出,这起事故暴露出了“济南铁路局对施工文件、调度命令管理混乱,以文件代替临时限速命令极不严肃”等一系列问题。

超速如何在严格管理体系下发生?

从目前公布的消息来看,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在于火车超速超速行驶,在限速80公里的路段,车速达到了每小时131公里。但据专业人士介绍,事实上,随着科技进步和火车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司机并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超速行驶——其行驶速度受监控器约束,一旦行驶速度高于监控器所规定的最高限速,机车会自动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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