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严罚借地震网上造谣案件

作者:2008-05-14 10:10:45|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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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安部网站获悉,昨日,公安机关查获三起借地震在网上造谣案件,并对四名造谣分子处以治安处罚或训诫。

5月12日,辽宁大连刘某,河北廊坊刘某、山西运城张某、河南焦作曲某出于恶作剧或为提高个人网上空间点击率等目的,编造“北京将有比较强的地震”、“汶川地震系人为”等谣言,并在在互联网相关贴吧里发帖,造成了不良影响,触犯了有关法律。

公安部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对于别有用心者,将受到公安机关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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