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肯定是热钱要来的领域,对此与好友成都野战军的看法一致。问题的关键是热钱以怎样的方式进入房地产领域。本人认为,热钱进入的主要方式有三种:一是外资以某种面目申请开办房地产开发公司,直接进入。二是与国内现有房地产公司以多种进行合作,取得对土地或开发项目的实际参与权。三是通过不同途径收购濒临困境的国内开发公司。这三种方式都救不开商。第一种情况与国内开发商摆脱困境无关;第二种情况能实现获得合作机会的开发商不会很多,既使合作了是否双赢也难说,搞不好是“引狼入室”;第三种对开发商来说谈不上获得新“生”。上述热钱的行为,从广义上讲也是“炒”房地产的范围。
也许要问,大量热钱可以直接购房开发商的房子,像温州炒房团那样直接炒,这样开发商们就有救了。是的,若能这样,数千亿美元像去年前年按揭贷款直扑开发商的钱袋,开发商当然有救了。但是,在现有外汇管理制度下,如此巨大的热钱要转化为直接购房资金,不管进行怎样的运作,也是难以大规模实现的。
结论:热钱的涌入,难以救开发商,也许对开发商还是一场灾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