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地板及燃气灶具两项新国标“五一”实施

作者:2008-05-12 13:27:56|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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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5月1日起,两项与装修有关的新国标正式实施,分别是《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和《家用燃气灶具》。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即强化地板,新标准明确规定,甲醛释放量低于或等于0.5毫克/升的强化地板才可称为E0级产品。以往强化地板按照甲醛释放量的多少可分为E2、E1两级。在新标准实施前,很多地板商往往将甲醛含量低于1毫克/升(即E1级)的统称为E0级,现在有了明确规定,消费者购买及维权时都将“有据可依”。

在表面耐磨转数方面,新标准规定家用级由原来的大于等于6000转,调整为家用一级大于等于6000转,二级大于等于4000转。新标准对耐磨转数进行细分和规划,强调了实用性。

《家用燃气灶具》

与旧标准相比,新国标在主火功率、熄火保护装置、环保条款以及燃烧器料、检验规则等多处作了修订,灶具产品的部分安全及技术参数较之前标准均有大幅度提高,部分甚至高于欧美发达国家标准。

新的《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所有企业必须按新标准生产燃气灶。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为调整缓冲期,在2008年5月1日前生产的旧标准燃气灶,仍可在市面上销售。自2009年1月1日起,旧标准燃气灶不得销售,市面上的燃气灶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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