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苍白的承诺:教师的工资不能低于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25条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4年1月1日实施的,至今已经12年了;《义务教育法》也规定“教师的工资不能低于公务员”。
12年过去了,教师的工资敢与“公务员”平起平坐吗?
事实上,国家规定的“裸体工资”都难以保证,竟然创造出“自筹工资”一说,真正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东洋西洋都叹为观止了。学校不是工厂,教师不是商人,不偷不抢,如何“自筹”。于是,就出现了“逼良为娼”的事情了。学校补补课,收点补课费,印一点资料,收一点资料费。结果上面就眼红了,借着“罚款”的理由,抽一点“保护费”就“他好,我也好”了。这哪里是政府执政,简直就是“黑社会老大”!
更为有趣的是,时下竟然流行一组谜语:教师涨工资了(打一家用电器:空调);教师又涨工资了(打一名牌家用电器:美的空调)。该发的发不下来,该涨得涨不动,要扣的钱,嘿嘿,对不起了,在工资到帐之前就划走了。你喊,向谁喊?谁叫你属于无产阶级?谁叫咱你没有经济基础?谁叫你属于“再分配”的一类?认命吧,脚痒了,只能在鞋子里拱!
公务员呢?就不一样了,据说是“工资基本不用,老婆基本不动”,出有车,食有鱼。他们的工资,是可以全部存在银行里的,人家是“主人翁”、“当家的”嘛!教师的工资不用行吗?显然是不行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样样都得花。每月能够省两个铜板,就算是小康水平了。
一个最大的梦想:得天下英才而教之,乃人生一大快事
历来为人师者都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得天下英才而教之,乃人生一大快事”,几十年教书生涯走完,“桃李满天下”自然是最大的幸福了。
可惜这个梦想对于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们来说,无疑是一个美丽的传说。因为我们处在教育金字塔的塔基,面对的一批又一批懵懂无知的少年。于是心怀幻想,大学教师该是最舒心的了,他们应该真正是“得天下英才而教之”了,因为能够考上“大学”的,已经是学生中的“精英”了。孰料最近网上不断爆出了大学教师与学生的冲突事件,原因是学生上课玩游戏、发信息、睡觉、谈恋爱、随意逃课,等等。这才知道,原来当大学老师也不太平,一样烦心,正应了那句古话: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反思一下,其实也不能完全怪罪于这些学生。整个社会都处在一种浮躁的、急功近利的状态中,有几个人能够静下心来研究学问呢?更何况,现在的大学生面临的各种压力也不小。虽说他们已经是成年人了,应该自食其力了。但是这个社会的环境和潜规则,也由不得他自己;正所谓孙悟空本事再大,也逃不脱如来佛的手掌心。不堪重负的大学生们,终于喊出了“还是三包好:工作国家包分配,住房单位包分配,婚姻父母包操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