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外来人员有房有社保即可免费落户

作者:2008-05-11 09:50:33|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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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公安部门近日宣布新推四项便民利民新措施。其中外来人员申报落户,只要在乌鲁木齐有房子和缴纳两年社保即可。

2005年11月,乌鲁木齐出台异地居民购房可落户乌鲁木齐的优惠政策。此次,在现行购买商品房落户政策的基础上,乌鲁木齐进一步推行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条件下的外来人员准入制度,即在乌鲁木齐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自建房、二手房),足额付款(不含按揭)取得房屋产权证、在本市缴纳两年社保的外来人员可以免费落户。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张继荣说,新规定的实施并不说明现行购房落户政策作废,现行规定与新规同步执行,外来人员在办理买房落户时,符合哪项规定就执行哪项规定。

据了解,此前,外地人在乌鲁木齐市购买商品房、按揭房(不含福利房、自建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时,根据购买面积和金额的不同,可免费申请一人或多人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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