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砍倒女子后欲焚尸灭迹 被害者装死逃生

作者:2008-05-10 07:19:51| 点击:4452| 评论:2|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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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清远讯 (记者曹菁 通讯员清法宣)欠女性朋友巨款不还,还阴险地将其骗往荒郊企图毁尸灭迹。记者昨从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对一宗因欠钱不还而企图杀害他人的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谢应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3716元。

被告人谢应锋,绰号“瑶记”,男,20岁,阳山县人,小学文化程度。法院查明,2006年底至2007年7月期间,被告人谢应锋分多次向朋友黎某(女,23岁)借款。其后,黎某多次要求被告人谢应锋归还所借款项。被告人谢应锋不想还款竟生杀死黎某的念头。2007年9月18日晚上,谢应锋驾驶一辆小轿车到阳山县城,买了一把菜刀放在车上,之后打电话约黎某出来见面,以到阳山大崀镇找朋友借钱还借款为由,将黎某骗上车驶往大崀镇。22时30分许,当车途经阳山县阳城镇畔水村半山路段时,谢应锋以车辆出故障为由停车,黎某下车后站在公路护栏边,谢应锋趁黎某背向小车不备之机,拿出事先放在车里的菜刀,砍击黎某头、颈、肩等部位,然后将黎某推到公路护栏后的山坡上。黎某自知无力自救,强忍剧痛,倒在地上,装死。恐黎未死,谢应锋拿了附近的干草覆在黎某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燃,之后驾车逃离。黎某见被告人谢应锋驾车离开后,即将身上着火的上衣脱下扔掉,然后自行爬到公路上呼救,路人见状报警,黎某被送医院及时抢救生还。经法医鉴定,黎某的损伤是重伤,属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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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啊,拾回一条命。 楠楠 2008-05-11 10:04:46
真聪明 Feng 2008-05-11 09: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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