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女邻居致死后分尸被判死缓

作者:2008-05-10 07:18:31| 点击:6373| 评论:2|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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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快速的、连续的作案过程当中,何石德因为酒精的作用,精神处于极度紧张、兴奋、失控的状态,为满足性欲而无暇顾及或无意顾及、来不及顾及被害人是否死亡这一情况,对其暴力行为可能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持放任的态度。因此,何石德为追求强奸的犯罪目的而放任其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符合强奸致人死亡的罪名。

据此,法院认定何石德构成强奸罪,且致人死亡,应予以重判,但鉴于他悔罪且认罪态度好,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何石德当庭表示“没意见,不上诉”。

另据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何石德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愿意赔偿10万元,已经支付了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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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国的法律都以犯罪分子的所谓认罪态度 张华 2008-05-10 18:33:14
这样的罪犯居然免死?!这是我国司法制度的 李霖 2008-05-10 09: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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