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女邻居致死后分尸被判死缓

作者:2008-05-10 07:18:31| 点击:6250| 评论:2|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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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海房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何振兴) 23岁的阳山姑娘蔡某跟男朋友买菜回来走到自家楼下,边接电话边上楼时被邻居拖入房中强奸致死,并惨遭分尸。昨日上午,这起情节恶劣的强奸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凶手何石德因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获得法院轻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借酒意拖女邻居入屋

据了解,本案受害人蔡某和凶手何石德都住在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村一栋楼里,26岁的广西打工仔何石德住4楼,平时靠摆地摊为生的蔡某和男友住6楼。案发前他们虽然经常碰面但并不认识。

2007年6月14日,因家里来了客人,傍晚6时多,蔡某跟男朋友一道去市场买菜。两人拎着菜走到自家楼下时,蔡某接到一个电话,男友便先上楼,蔡某在楼下边接电话边慢慢往楼上走。

据何石德事后供述,当时,他喝了一斤甜酒从外面回来,在楼梯上看见了独自上楼的蔡某,很想和蔡某发生性关系,便快走几步抢先上楼,打开自己住的房门躲在门后等蔡某。

蔡某走到四楼楼梯口时还在接听电话,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已经临近。此时,何石德突然从自己住的404房内伸出手把蔡某拉进房里,蔡某惊惶之下拼命挣扎,何石德死命卡住蔡某的脖子,直到蔡某不再惊叫挣扎,把蔡某抱上床强奸。

卡脖子强奸并分尸

发泄完后,已经醒酒的何石德发现蔡某已经停止了呼吸,于是他冷静地考虑怎么处理尸体。何石德“果断”地把蔡某肢解后,分装在两个大旅行包里丢弃。

蔡某的男友回到家后,左等右等不见蔡某上楼,下楼到处找但找不到,手机也打不通,急忙报案。第二天,一名环卫工人在他们住处附近意外地发现了蔡某的尸体。

警方根据蔡某男友提供的线索,以及住处附近的尸块,锁定蔡某就在附近遇害。何石德很快落网。

法院认定强奸罪判死缓

本案上周二在广州中院不公开审理,检察院指控何石德犯有故意伤害罪和侮辱尸体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外貌白净斯文的何石德供认不讳,只是辩称,自己事先并没有想把蔡某掐死,只是酒后想和蔡某发生性关系,“干了平时不敢干的事”。

至于为什么要把蔡某的尸体肢解,何石德在法庭上说,“怕女朋友回来看见尸体后会吓坏”。

去年12月底,案件开庭审理时,广州市检察院曾指控何石德犯两项罪名,分别为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理由是在强奸之前,蔡某已经死亡。

但广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综合本案材料和证据,无法确定被害人死亡的具体时间。结合本案的案情,何石德与蔡某素不相识,无怨无仇,何石德作案时仅有明确的强奸故意,并在这一主观故意的支配下,为制止被害人的反抗而实施了鞋带勒颈的暴力行为,继而对被害人实施了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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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如果中国的法律都以犯罪分子的所谓认罪态度 张华 2008-05-10 18:33:14
这样的罪犯居然免死?!这是我国司法制度的 李霖 2008-05-10 09: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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