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背景下如何降低劳动争议的败诉率

作者:2008-05-09 10:02:33|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劳动法天窗 | 劳动法培训 | 社会 | 法制天地

侠客:tianjin_lawyer
tianjin_lawyer 侠客文章
新法背景下如何降低劳动争议的败诉率 2008-05-09

《劳动合同法》系列培训——

新法背景下如何降低劳动争议的败诉率

 

培训时间:2008522日(周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

培训地点:社会主义学院 (南开区鞍山西道340 百脑汇旁边)

培训费用: 680/ (含听课费、材料费、午餐费、茶点费)

主办单位:天津津博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天窗

培训对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会干部及行政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背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于200851日起正式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与“两高”数据密不可分。第一,劳动争议案件“高增长”。2007年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呈高增长态势,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也将要催生大量劳动争议。第二,劳动争议案件“高败诉”。据全国人大统计,企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败诉率超过80%,而有的城市的败诉率更是接近九成。“高增长”与“高败诉”背后凸现的一个重要的问题:用人单位忽视劳动争议案件,缺乏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对技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紧随《劳动合同法》通过公布,全面改变了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则,包括扩大“受案范围”、新设“一裁终局”、颠覆“举证规则”、延长“仲裁时效”、明确“仲裁管辖”等。中国企业将在2008年面对前所未有劳动争议新局面。

本次培训将零距离接触现职资深首席劳动仲裁员,了解仲裁员的仲裁思路、仲裁过程及仲裁员决策案件的心理变化。

培训内容:

一、新法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重大突破与改变

(一)劳动争议的界定

(二)调解与仲裁

(三)仲裁管辖与仲裁当事人

(四)仲裁时效与仲裁期限

(五)“一裁两审”与“一裁终局”

二、典型与常见劳动争议在新法之后的预防与应对策略

(一)解除劳动合同与经济补偿金争议

(二)社会保险费争议

(三)工资与加班工资争议

(四)工伤争议

(五)违约金与培训费争议

三、劳动争议处理实务与应诉技巧

(一)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和常见误区解析

1、企业处理劳动纠纷的方法与建议

2、企业处理自行劳动争议时应当避免的常见误区和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二)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对策

1、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

2、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的法律实务

3、判断劳动争议可能输赢的策略

4、提高劳动争议胜算把握的技巧

5、企业主动申诉和被员工起诉后应诉的技巧

----------------------------------------------------------------------------------------------

讲师介绍

王老师,著名法学院毕业,劳动法专家,天津市资深首席劳动仲裁员,从事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至今十余年,处理过上千起典型、疑难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享有良好的声誉。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相关资讯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