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兑现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困难扶助金288万

作者:2008-05-09 20:28:51| 点击:365|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 | 社会 | 感动一刻

侠客:活雷锋

青海新闻网讯 我省十分关心和照顾实行计划生育的农牧民困难家庭,目前已全部兑现2007年对农牧民独生子女、双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困难扶助金。

  为给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注入新的活力,2007年省政府印发了《青海省关于进一步鼓励计划生育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我省从2007年6月底开始实施农村牧区独生子女、双女伤残死亡家庭困难扶助政策,对农村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子女或夫妻死亡的家庭每年分别给予600至2000元的扶助金,独生子女、双女户子女或夫妻伤残的按伤残等级分别给予1000至4000元的一次性扶助金,所需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2007年底,省财政安排下达专项资金288.02万元,为全省已确认的1095户独生子女、双女户死亡伤残家庭发放了困难扶助金,受到广大农牧民群众称赞。 (作者:卢海)

点击:365评论:0好评:0坏评:0

站内相关推荐
 

相关资讯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