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遇冷:政府该“救市”吗?

作者:2008-05-09 13:21:37| 点击:1289| 评论:1|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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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年底开始,我国房地产市场是涨还是跌的争论一直都没有停止过。有观点认为,房价将出现“拐点”;有观点称,深圳等部分城市房价下跌不具有代表性,房价将不会停止上涨的步伐。

而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现实是,除了京、沪等超大城市房屋均价继续保持坚挺外,更多城市的房价开始出现下降,全国房屋交易普遍萎缩是不争的事实。

据最新报道,有些地方政府开始坐不住了。石家庄市房管局宣布自5月4日开始,将“普通住宅”界定标准上调1300至2000元/平方米,最高“普通住宅”价格调整至6600元/平方米。而沈阳市也几乎在同一时间里实施了新的6700元/平方米“普通住宅”界定标准。现在的问题是,在房地产市场似乎进入调整期时,政府是否要“救市”?

“救市”是近年来一个非常时髦的经济名词。所谓“救市”,是指政府通过政策、法令等行政手段或者动用金融杠杆等来干预相关市场的行为。美国、欧盟等主要经济体为了降低近年来出现的次贷危机影响,多次运用向金融机构注资,降低基础利率等办法提振市场信心就是一种典型的“救市”行为。

而对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应不应该“救市”?怎样“救市”?则需要正确的认识。

正确调控市场 不能单纯“救市”

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准金融市场”。如果任由房地产业自身过快发展,无疑将破坏我国经济发展结构,助长投资冲动,带动物价上涨,甚至引发通货膨胀等重大经济问题。因此,我国政府近年来不断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加大了调控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去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意在鼓励自住需求,打击投资需求。但是从目前的现实看,这些措施的作用明显偏弱。历史经验证明,如果政府仅仅通过一些行政法规规定市场价格,往往只能在短期内起作用,从市场长期发展看则百害而无一利。

正确培育市场 不能简单维系市场价格

如今,我国房地产价格高到令人咋舌的地步,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比如,行业垄断,地价高企,地产商暴利驱动,经营成本上涨等等。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我国房地产行业与商业银行是一种“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下,有数据表明,绝大多数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是依靠商业银行来维系的。虽然垄断价格能够创造高额的垄断利润,但是价值规律告诉我们,当某一种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其价值时,必然要回归。

回顾过去几年来的房地产市场发展,为什么房地产业如此高的价格一直没有得到遏制?为什么没有通过更多渠道打破行业的垄断性?为什么没有整体的行业规划和约束机制?从根子上说,就是与利益二字相关,而这个利益并非全指广大人民群众住房需求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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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房产现在成了无良房产商、政府官员、炒房者fengxingfengxing@yahoo.cn 2008-05-10 19: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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