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二:无人监考,有否安全措施
福州市交巡警支队驾管所有关人士坦言,警方在路考道路两侧设置了隔离护栏,但这些措施是不够的。他们也正在研讨路考改为无人电子监考后的安全措施问题。
他说,按照公安部规定,科目三改为无人电子监考后,要模拟真实道路场景,所以不能封闭车道。警方采取混合交通道路考试,选择的道路车流量必须在每小时60部以上。为了避免行人进入机动车道,警方还在考试道路两侧设置了隔离护栏。不过,由于黄山驾管所大门口处没有护栏,所以经常有行人从这里穿越考试路段,或者进入机动车道。由于警力有限,警方无法完全将行人隔离。他呼吁,周边路过的行人千万不要在没有斑马线的地方进入考试的机动车路段,更不要翻越栏杆横穿马路。
问题三:考生出事故,谁来担责
考生在实际道路考试中发生了事故,究竟该谁来负责任?对此福州市元一律师事务所的佘雷律师认为,考试的组织方、考生培训方和考生本人都负有责任。考生作为肇事者,直接责任人是逃不掉的。但是在考生的心理素质尚不过关、培训是否到位都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就让其一个人驾驶3公里,驾管所和驾校的作为疑有不妥。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考试组织方、考试培训方和考生本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责任分配则由法院进行评定。
省交警总队有关人士也认同律师的观点,此次事故中,警方确实有责任。何处为驾考路段,必须事先明确告知过往市民;开始考试后,必须尽全力对行人和机动车进行隔离,确保行人不能出现在马路上,干扰考生考试。“不要说有行人在前方行进,就是其他混行车辆鸣笛一声,都会造成考生的惊慌。”该人士说。
福州市交巡警支队驾管所的有关人士还表示,在路考评分规定里有明确规定,“因采取措施不当,发生紧迫局面的,按不及格处理”,更不要说发生交通事故了,考生根本不能继续考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驾车碰撞公共建筑物或者行人等,应立即停车报警,除非在得到受害人许可,并确实未造成伤害的情况下,才可以自行撤离。所以,考生郑小姐当时没有停车的行为是错误的。
考试路段应增加管理人员
刚拿到驾照的新手被社会上戏称为“马路杀手”。因为他们驾驶经验少,遇到紧要关头可能会不知所措。电子路考无人监考,路考的考生没有考官这个“最后一道防线”跟车,更让人捏一把汗,简直就是升级版的“马路杀手”。如何避免路考考生再出事故,社会各界提出一些点子,供警方参考。
路考路段如果全封闭,就失去了考试意义;如果不封闭,考生是新手,会带来不少交通隐患。这的确是个两难问题,考量着部门的管理智慧。市民潘先生建议,有关部门能否尽快拿出措施来,考试路段应增加管理人员。
佘雷律师建议,考官在车上的安全作用是帮助减速刹车。无人监考后,考官不在场,考试车辆上却没有相应的安全设施进行弥补。建议交警给驾考车辆装配一种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自动刹车的装置。在车速过快可能出现危险时,该装置自动刹车,可避免不少安全问题。
市民李先生说,有些驾校没有尽好责任。他们没有将考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向考生加以讲解。考生一遇到突发情况,不知怎么办,这很危险。他建议建立事故倒查机制,对驾龄在1年以内的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应当对其培训的驾校进行责任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