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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山羊胡子的老外过来问路,前面的龙堂旅舍貌似一个进藏者的集合之地,背着大大登山包的旅行者在我面前来来往往,拆迁的工人穿着显眼的橙红色敲敲打打。忘记了时间,甚至忘记了身在何处,梦里不知身是客。当我能和成都人一样,用比在上海时慢1倍的步速在寻常街巷闲逛时,我却已经要离开,告别这段混在成都的日子。
事实上,这几天我一直想拍一张“最成都”的照片,但却无法把成都浓缩成一个符号,一个天安门、东方明珠之类的符号。成都这个城市似乎有种魔力,缤纷迷乱却又朴实可爱,悠闲懒散却又生机勃勃,就像绵软婉转的四川话一样让人心情松弛下来。老舍在《我的理想家庭》中这样写道:“这样理想的家庭,顶好是在北平,其次是在成都和青岛,最不济也得在苏州。”老先生的4处心水推荐中,成都是我最后一个到的地方,却是唯一让我不舍离去的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