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五年难拿房产证 厦门开发商违建

作者:2008-05-09 09:03:20| 点击:375|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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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娟向记者证实,公司2002年取得的只是一本《暂定资质证书》,直到2005年3月才取得正式开发资质,等级仅仅是四级,而此时“银城明珠”项目早已开发过半,一期的几百户业主已入住。

“银城明珠”项目的房子很多是7层以上楼房,有3栋是18层的高楼,违反了四级资质只能建7层以下楼房的规定。整个项目建筑面积按照最初规划是118680平方米,最终实际建筑面积140056平方米,大大超出“2万平方米以下”的限制。

同安区建设局工程管理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资质证书,至于等级根本就不审查。对开发商的资质,国土局、规划局等部门也根本不作要求,认为那是建设部门的事情。

黄海娟承认,“毅达房地产公司”压根就是为“银城明珠”项目专门成立的,此前没有房地产开发经验,此后也未开发其它项目。目前,公司除几名工作人员留下“善后”,其余员工早已解散。

购房人:利益受损 如何维权

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中心)同安工作站张站长向记者表示,房产证难以获批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违反规划,开发商提交的有关规划变更的说明尚不完善,今年年初,他们提出了19条具体意见。

黄海娟说,19条意见主要是要求开发商和有关部门就规划变更做出详细的解释说明,细化到阳台、房间等。施大茂认为,尽管“银城明珠”有私改扩建现象,但经勘测“不影响整体规划”,局业务会决定通过验收。规划局一位领导说,产权中心的要求让他们“很难办”,“我们早已说明过了,从程序上讲,这件事在我们这里已经结案了”。

产权中心则认为,开发商违反规划不是小问题,规划部门应该对变更事项做出详细说明。

此事最大的受害者还是“银城明珠”的上千户业主,他们花了几十万元买套房子,却遇上房子迟交、容积率增加、没有房产证,一纸购房合同换回数年烦恼。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业主无法落户,孩子无法上学,房产也不能买卖。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姜翼凤律师说,开发商应该对自己的过错负责,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从业主方面讲,除了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外,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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