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银城明珠”业主向本报反映,他们2003年购买“银城明珠”(正式名称为“毅达城市广场”)的房子,合同约定2004年12月31日交房,然而,开发商直到2005年6月15日才正式交房。更令人气愤的是,开发商至今没有给业主办下房产证。业主多次交涉,得到的回答不是“正在办理”就是“正在审批”。心急如焚
的业主曾多次到市、区有关部门反映,甚至拨打“市长热线”投诉,也一度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抗议。可是,几年过去了,问题始终悬而未决。
开发商:私改规划 违规超建
在厦门市同安区,“银城明珠”是一个颇具知名度的小区,位于同集北路南城工业区边缘,共16幢住宅楼,有1000多户业主。
“银城明珠”的开发商是厦门市毅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有关负责人黄海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产证至今未能办下来是规划方面出了问题。至于开发商为何不严格按照规划开发,黄海娟笑答:“哪有项目跟图纸完全一致的。”
记者从厦门市同安区国土管理部门了解到,“银城明珠”项目当初批准的规划面积为118680平方米,容积率低于2.2,建筑密度在38%以下。可是,规划部门在2006年9月对“银城明珠”验收时发现,该项目实测建筑面积高达140056平方米。
厦门市规划局同安分局副局长施大茂告诉记者,“银城明珠”项目在最初批准规划的基础上曾有过两次增容,分别是2003年11月增容10144平方米,2005年2月增容4918平方米,到竣工时,规划部门批准的总规划面积为133742平方米。即便如此,在项目竣工验收时,“银城明珠”工程仍然比规划批准的面积多出6300多平方米,容积率达2.6。
对超建部分,规划局同安分局2006年9月要求毅达房地产公司向国土管理部门补交两次增容费及相关地价,毅达房地产公司直到2007年11月才补交增容地价519.6万元,滞纳金167.2万元,共计686.8万元。即便按照黄海娟所说的“每平方米均价1800元”计算,开发商从超建的2万多平方米房产中获得的销售收入即高达3800余万元,补交的地款不过是其零头而已。
至于该项目为何两次调整规划,频频增容,厦门市规划局方面声称,2004年厦门市机构调整后,原先一些区属机构变为市派驻机构,人员变动较大,这些历史问题难以查证。
建设局:审查不严 留下隐患
毅达房地产公司前身为厦门中南电子实业有限公司,2002年4月22日变更为现名,同年11月19日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据了解,《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不同资质等级企业的开发面积有严格规定,三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含10万)的开发建设项目,四级资质的只能承担2万平方米(含2万)、建筑层数7层以下(不含7层)的开发项目;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超标承担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