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操作不当致产妇成植物人被判赔40万

作者:2008-05-09 07:58:21|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社会 | 社会百态

高士勇决定,将一个案子分成两个来打,赵晓花的赔偿依旧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起诉,而新生儿的死亡赔偿金则以人身损害另案起诉。重新开庭审理后,泗洪县人民法院分别对两起案件做了判决,第一,医院承担赵晓花医疗事故中90%的责任,共计赔偿近24万元。第二,医院赔偿赵晓花、叶立平因新生儿死亡产生的各项费用合计15万元。

援助案件胜诉了,叶立平多少得到一些安慰。但是,赵晓花今后很有可能将在无意识、无感知的状态中度过。叶立平守候在妻子身边,希望她有醒来的一天。

通讯员 朱凤达 快报记者 吴杰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相关资讯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