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建委:房屋抵押登记时限缩至10个工作日

作者:2008-05-08 10:21:49| 点击:98|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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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三千弱水

丰台区建委昨天(5月7日)宣布,房地产交易服务大厅推出缩短工作时限等系列便民措施,其中房屋个人抵押登记缩短为10个工作日。

此次丰台区建委缩短的业务办理时限包括,房产转移变更登记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个人抵押登记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同时,还将个人抵押注销登记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即时受理、即时发证。此外,房地产交易服务大厅每个窗口都可受理个人产权登记业务,改变了以往各窗口只受理本部门业务的办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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