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规划前后不一 业主质疑开发商更改规划

作者:2008-05-08 09:08:21| 点击:285|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维权呼声

刘正兵还向笔者出示了小区一期的预售合同,其中的附件六是该房屋“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图中显示,除1-3标段外,其他处为空白,并注明“拟建多高层工程”,上面并没有标明二期的规划图。

[规划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调整规划

笔者在南汇区规划管理局官方网站上看到,绿洲康城E15地块中的4-5标段确为去年11月通过审批。昨日,南汇区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绿洲康城亲水湾二期对原规划进行的更改,符合国家“9070”政策的精神,同时,该小区二期虽然对原先的房型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增加了层数,但间距也相应有所增加,完全满足规划要求,所以予以审批通过。

[律师观点]审批后的规划应进行公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委员宋安成律师认为,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小区规划的变更,涉及到小区业主和相邻业主的切身利益,应依法公示并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征求业主的意见。

绿洲康城亲水湾的这一情况,应该属于改变小区规划的行为。小区规划的更改应遵守相应的程序,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公示暂行规定》,经审批后的规划应在基地周围进行公示,该规定对公示的内容、范围、公示期限要求均作出相应的规定,并且按照这一规定,公示后对相邻居民的意见如何处理,该规定第九条“对反馈意见的处理”也作了专门的规定。另外,根据去年10月1日生效的物权法,如果属于增建、改建小区建筑,更应征求小区业主的意见。

点击:285评论:0好评:1坏评:0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8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