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演员莫少聪买400万房产不成起诉卖家

作者:2008-05-08 08:06:39| 点击:437|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维权呼声

要求对方办理过户 对方称莫付款太晚已违约

本报讯 (记者刘杰 通讯员刘妍)因卖房人拒绝办理过户,香港演员莫少聪将房主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过户并双倍返还定金。近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卖房人称不能过户是因莫少聪办理贷款时间过长。

莫少聪称,去年12月19日,他通过中大恒基选中了朝阳区将台路的一套房屋,总价414万元。随后,他与房主刘先生、中大恒基签订了买房合同,并交付了20万元的定金。今年1月24日,他在渣打银行获得了贷款后,致电刘先生准备办理过户手续,然而对方以种种理由拒绝,并单方要求解约。为此,他诉至法院,要求刘先生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并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

庭审中,刘先生的代理人表示,不办理过户手续不是因为房屋涨价房主不想卖,而是莫少聪违约在先。当时刘先生急于用钱,所以打算迅速卖掉房屋周转资金,双方在买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在15天内交齐房款。然而莫少聪的房贷是在合同签订25天后才办好的,当时刘先生的资金已经周转开,因此不想卖房了。“而且,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与双倍返还定金是不能同时成立的。”该代理人说。

此外,刘先生还向法院提交了中大恒基业务员的证言,以证明双方确实约定15天内交齐房款,但莫少聪代理人不予认可。

朝阳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此案。

点击:437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8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