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价送房子,这会不会有物证,而且是大体积的物证而太显眼了呢?不行,要谨慎从事,这东西不能随便要,而且,开发商那么多家,每家要一套,这也因太多而没意思了。同时,要房子毕竟还至少要出半价,若干个半价加起来这可不是个出得起的数目了。这万万使不得,要点别的为妙。所以,如果再继续深挖下去,有没有房地、规划、工商、公安等政府部门直接管理房地产的公职人员不要房,而要钱甚至参干股的事呢?这可说不准,因为他们连显眼的房子都敢要,何况是拿起来很“安全”很方便的钱呢?于是,开发商们在给这些人送钱后,其建造成本就又多了一大笔。建造成本增加了,销售价格一定会同步增长。这样一来,房价能不高吗?
如此看来,房价过高,这难道与一些政府相关公职人员的腐败无关吗?当然,这种腐败分子只是少数一小撮人而已。
因此,对于房价过高的这个关系到民生的问题,政府不但要对开发商进行合理的控制和对房屋交易市场有所管理措施,而且,对其中的官商勾结之行贿受贿或变相行贿受贿现象也应引起重视,并深挖严查,从重惩处,让老百姓能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就尽可能有个安身立足的住所,以安居乐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