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冒充男子与女网友同居一月 骗走2万余元

作者:2008-05-08 07:55:54| 点击:116783| 评论:3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社会 | 社会百态

侠客:密码密码密码

东亚经贸新闻

本报吉林讯(记者 迟飞) 19岁的女孩,在网上以男儿身份骗取女网友信任后,从网友家先后骗走2.3万元。

更为不可思议的是这样一个女孩,在与网友同居1个月的时间里,包括网友父母在内,竟然没有人发现她是女孩。日前,经法院审理,女孩苏某被判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女扮男装 网上骗芳心

年仅19岁居住在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西阳镇大黑山村的女孩苏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另外一名女孩辛某,苏某当时谎称自己叫王志彬,网名叫“向你可爱投降”。两人在网上相识后聊得很投机,经过几次聊天后,双方互相留下了手机号码,而后,辛某时常要求与苏某见面。

4月,苏某见已经无法推托辛某的要求,前往桦皮厂镇赴约。当晚苏某随同辛某来到辛某桦皮厂镇家中见到了其父母,并确定了“恋爱”关系。

“女婿”上门 骗走2.3万元

苏某到辛某家后,辛某的父母对这个眉清目秀的“女”婿喜欢得不得了,苏某称自己是干房地产的,自己家开公司,随后,苏某便称公司要制作图纸用钱,辛某父亲没有多想就给苏某拿了4000元。三四天后,苏某又以制作图纸需要用钱为由再一次骗走4000元现金。据苏某交代,她先后从辛某家以各种理由骗走2.3万元。

最严重的一次,苏某称工地要开工提货要押金,向辛父提出需要8000元钱,质朴的辛父给苏某拿了10000元现金,随后,苏某编织谎言要求女友辛某及“岳父”一同前往长春交押金。苏某找一个复印社,打了一张“阳光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押金条‘押金3万元’”,然后请求打字员帮助签上字。

商量婚事 足疗店里雇“父母”

就在两人交往期间,辛某的父母要求双方父母见面,商量两人婚事,苏某便来到吉林市某足疗店花400元钱雇了一男一女充当自己的父母,花了500元钱雇一台奔驰车拉着“父母”来到桦皮厂镇与辛家父母见了面。一个小时后,苏某将“父母”送走。

戳穿身份 被判2年并处罚金2.5万

苏某花钱大手大脚、经常赌博,最后一次骗钱得手后突然消失,引起辛某及其父母怀疑,他们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被抓后,苏某仍没说出自己是女儿身,最终到看守所换衣服时,她才说出自己的真实性别。

据了解,苏某曾因犯诈骗罪被永吉县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于2005年刑满释放。昌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4月30日,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两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点击:116783评论:30好评:49坏评:52

站内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天下 怪事 样样有啊~~~~~~一个月 舒艺 2008-05-14 09:31:12
还有这种事,被骗女孩连女孩的特征都分不清 wy861 2008-05-13 18:18:50
多看看电视,报纸,多长长经验。小心骗子的 刘明慧 2008-05-13 17:25:19
荒唐 金月亮 2008-05-13 11:23:57
真搞笑,是男是女都分不出来了~~~~ Rico 2008-05-13 11:12:53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