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300多人购房户在上海遭受“强奸”

作者:2008-05-07 19:49:38| 点击:34974| 评论:115|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专家在线 | 楼市维权

侠客:渴望上海有蓝天

200711月后益壹公司在购房户不同意退房的情况下,在政府有关部门及高人的指点下,陆续诉请法院为其解除预售合同。法院受理后认为,永升大厦一至三层商铺仅以地面铜条的方式予以划分,未实施实体分割,不具备权属依法登记、转移条件。按上海房地局19号通知,该楼盘不符合办证条件。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无法完成商铺权属的合法转移,所签订预售合同的根本目的无法实现,所以判定解除合同,开发商按已收房款本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归还购房户。

针对法院的判决,购房户认为法院有明显偏袒开发商的行为,判决极不公正、公平。因为本案法院遗漏重要的合同约定事实,没有按预售合同的约定作为判决依据,而是凭商铺的现状“铜条分割”不符合办证条件,同时还将19号通知作为政府行为,认为是属于不可抗力。购房户认为这是法院知法犯法,司法腐败和官商勾结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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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确信又是房地产商做的把戏,可恶又可悲济公故乡人 2008-06-06 16:42:21
通过一年多的法律诉讼,购房户搞清了本案的济公故乡人 2008-06-03 19:52:00
上海益壹公司是上海旭辉集团旗下,该公司的济公故乡人 2008-06-03 19:46:38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为什么法院的法官明知本济公故乡人 2008-06-03 19:45:17
本案很明显是一起开发商精心策划,借购房户济公故乡人 2008-06-03 19: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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