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300多人购房户在上海遭受“强奸”

作者:2008-05-07 19:49:38| 点击:34688| 评论:103|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专家在线 | 楼市维权

侠客:渴望上海有蓝天

2003年下半年,浙江的台州、温州、绍兴300多人购买位于上海市中山西路2025号永升大厦商铺。他们分别于2003年底至2004年4月期间在上海、温州等地签订购房合同和返租协议,交清首付款及相关费用,并与银行签订了按揭贷款合同。2004年2月份后,购房户陆续收到上海市徐汇区房屋交易中心发给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2005年10月有部分购房户到永升大厦付清了全部房款(包括房产契税、公证费、保险费、房屋维修基金等),等待开发商为其办理小产证。

随着宜山路的拓宽,九号地铁站的建成,其商铺价值急剧升值。2006年2月,上海益壹公司以上海市房地局于2004年1月9日下发了《关于商场和办公楼分割转让问题的通知》,即所谓的19号通知为由要求小业主退房。退房时仅退还已付房款本金(不包括预订时的确定金),并按银行活期存款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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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益壹公司的退房通知,购房户联名提出不同意退房的抗议,并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经查该楼盘完工后仅在地面用铜条进行分割,未实施整体分割,故不能办理小产证。但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以“剪力墙”结构和“轻质隔墙”分隔,交房标志为交付房屋钥匙,交付时间为2005年5月28日。

在一年多的时间内,购房户多次与开发商交涉都没有结果,双方各执已见。购房户认为开发商有意违约,没有按合同约定进行“轻质隔墙”分隔,不按时交房,有意不去办理小产证。开发商称已作了努力也无法办理小产证,无法办证是由于上海房地局19号通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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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开发商,都是道德素质很差的爆发户,济公故乡人 2008-05-19 10:19:06
上海益壹公司是上海旭辉集团旗下,该公司的济公故乡人 2008-05-19 10:14:04
支持,坚持,看开发商能熬多久!我可以熬到zu_ming2000 2008-05-15 08:44:09
很简单。签订补充协议,让开发商以后售房收wuhang 2008-05-14 21:32:13
支持你们!!!yyeecchh@yahoo.cn 2008-05-14 19: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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