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产业调整用标准说话 十大指标定企业去留

作者:2008-05-07 14:09:23| 点击:0| 评论:0|第4页/共5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家居热点 | 家居商讯

“评价内容是根据国家、省的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和佛山实际来制定。”市经贸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方案编制过程中不但征求了各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专家的意见,而且反复听取了协会及陶瓷企业意见,是着眼于佛山陶瓷与城市的协调发展。如清洁生产方面,目前佛山有6家省级陶瓷清洁生产企业,这虽是一个硬指标,但也不是可望不可及的目标,陶瓷企业通过一定的努力是可以达标的。

评价10月底前完成

据方案透露,对企业开展检查评价由各区具有相关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实施,各区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在2008年10月底前按照评价内容完成对辖区内的陶瓷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评价。

对第一次检查评价未达到要求的陶瓷生产企业,在经过限期整改、提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各区政府陶瓷产业调整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各区政府须在2009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复检工作。

各区政府须在每次检查评价后将各项验收情况报市陶瓷产业调整提升联席会议办公室。

实施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据方案透露,经检查评价达到上述要求的企业,可允许其继续生产经营;同时,各区可结合企业规模、效益、品牌、创新能力等确定若干重点扶持对象,享受我市制定的陶瓷产业扶优扶强的有关政策;检查评价未达到要求的企业,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不能达到要求、符合关闭条件的,将依法实施关闭。

“对陶瓷企业的评价指导不搞‘一刀切’”。市经贸局有关负责人说,对全市陶瓷企业进行评价后,实际分三类来进行指导:一类是符合要求的,允许在佛山继续经营,并力促其持续改造提升;二类是符合扶优扶强政策范围的,促其做强做大;三类是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是整改不合格、符合关闭条件的将依法进行关闭。

佛山陶瓷企业十大评价指标

1 清洁生产要求

企业应通过市级或以上清洁生产审核,或通过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 能耗要求

企业产品单位能耗必须达到国家或省有关要求。必须符合《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中“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规定:

企业须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能耗进行测试,以测试报告的能耗数据作为依据(能源监测的资质是指该机构的能源监测资格通过国家计量认证、且具有有效资格证)。

3 使用能源要求

企业应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柴油等低含硫量或不含硫的燃料;使用其他燃料的,必须符合燃料含硫量的要求:即燃油含硫量低于1.0%、燃煤含硫量低于0.8%、水煤浆含硫量低于0.5%。

4 环保要求

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环保管理规范,有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按时足额缴交排污费,近一年内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没有因环境违法而受到行政处罚,生产废水必须100%循环利用。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