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汽车税收约5-6种,而中国汽车税费叠加重复起来近30多种,有的地方多达50多种。如在使用阶段,要缴纳车船使用税、养路费(标准不等)、车辆管理费(车管部门征收,包括车检费、管理费、排放检测费等)、过路过桥费和将要开征的燃油消费税。这里还不包括停车费、交通罚款、保险费、营运车辆的税收及管理费)。一些地方还收取牌照费数万元,增容费(15%左右)或消费附加费,有的城市有临时性集资(如城运会、道路建设项目),此外,还要收取新车检查费、牌照费、行驶证工本费、车辆移动证费、工商验证费、临时养路费、营运车辆的税收以及将要开征的“排放税”、“城市拥阻费”等多如牛毛的苛捐杂费等等。
据悉,在有的城市的车辆已经征收了养路费的情况下,一些中心城市还要交城市环线快速路和一般道路、高速公路通行或道路建设贷款费,造成重复叠加收费。燃油税代替的是养路费,不是快速通行费。因而,并没有减轻车主和有车单位的负担。如果此时在没有完全取消过桥过路费的情况下,再开征另一项重税——燃油税,无疑雪上加霜,已经令汽车使用者不堪重负,已无法丰收活下去。
国外在车辆购置阶段的费用占车价的比重:美国为5%,日本为11%,德国为14%,英国为25%。中国则为30%-35%(增值税17%,消费税3%-8%,购置税10%等)。国外在使用阶段主要收取燃油税,收取燃油税之后,一般不再收取过路过桥费。而中国拟议中的燃油税办法是在燃油税出台之后,只取消养路费,而不完全取消过路过桥费,如果仅按税率30%或50%算,一般消费者每年要多支出约2500-3500元,出租车要多支出20000-25000元。如果再加上其它苛捐杂费等开支,中国普通汽车消费者实际消费要比西方发达国家更高,而其工资收入只有发达国家的十分或百分之一。
目前,营运车特别是城市出租车盈利空间已经缩小,如开征高额燃油税而不取消过桥过路费的情况下,其营运成本将会大幅增加,不仅无钱可赚,还有可能亏其恤本。征收然油税必须考虑到出租车司机、长途运输人员和农用车农民的利益。是否能通过调整出租车的有关资费、减少长途运输的过路过桥费以及给农民的农用车及农用机械以优惠补贴等形式,来减轻这些普通阶层的经济支出负担,因为他们是我们这个共和国纳税人的主体。
C.中国的油价已和国际接轨
目前,中国燃油价格与国际接轨的同时,甚至还高出国际一大截,但普通消费者的实际收入远未与国际接轨。如以去年8月份北京93号汽油价格为例,零售价为4.26元/升,同期美国油价平均每加仑2美元。以美国一般一辆车每月消费汽油25加仑计,按当时的基准汇率,1美元折合8.2766元人民币,折合为人民币413.83元。而北京同量汽油总价405元,再加上120元的养路费,共花费52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