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从国家角度去考虑,亦不划算。放长假,一是关注民生、民本,二是还可以拉动消费。这是这几年实践得出的结论。比如今年春节长假,国人购物消费就达2550亿,而因冰雪之灾而遭致的旅游损失就达1111亿。这是国家刚公布的数字。以前三个长假,现在两个长假,一下少了三分之一,经济收入的账是不难算的!有人会说,还有自我设计的休假呢?正如上文所说,这一块容易出现问题,难以保障。而就消费学、消费心理学而言,“扎堆”、“攀比”是会拉动消费的。长假无事去旅游,去购物,人家掏口袋我也掏,一乐也。而少了一个长假,这方面的损失是肯定的。特别是旅游市场,还有厂家商家促销、交通收入等,都属刚刚起步,离欧美还差得远呢,用长假去“启动”旅游等大范围的消费,是很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的,也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三个长假分布,春节年初之际,上半年春暖花开之际,下半年秋高气爽之际,这三个时段也很好呵。总之,三个长假对拉动国民消费、发展国民经济,利大于弊。
今年新的休假制度,立意、初衷当然是好的。比如弘扬中华文化,比如化整为零加大自主休假成分,但若与上述一重民生二重经济这两个角度去比,显然后者更重要更现实。再说了,弘扬中华文化就在乎端午清明多放一天假吗,可以强调、强化中华文化的方法多的是。不是吗?
历史证明,好多事情,是要靠实践来证明其得失成败的,好多“良政”,也是通过实践不断修改、补充包括“推翻”后最终完善的。以上一孔之见,提出来,请有关部门考虑,也十分欢迎广大读者、有识之士批评指正。





